榆北煤业公司诵读协会章程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本协会为公司所属员工自愿申请参加的群众性诵读组织。协会通过组织公司各单位诵读爱好者进行朗诵交流活动,提高参加者艺术专业水平,从而活跃公司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。
第二条 本协会在榆北煤业公司工会领导、管理和监督下开展工作,由信息化运维分公司工会代为管理,负责开展协会日常工作。协会的宗旨是:利用榆北煤业的丰富的人文艺术资源,团结爱好诵读艺术的广大职工,弘扬诵读艺术的意义和价值,推动榆北煤业诵读艺术活动向常规化、规模化发展,形成“弘扬国学、诵读经典、传承文明、繁荣文化”的良好风气。
第二章 活 动
第三条 活动目的:通过开展有关朗诵作品征集、组织演讲比赛等活动形式,弘扬企业文化,歌颂新时代企业精神风貌、宣传智慧矿区建设成果,提高职工文化素质及朗诵特长的目的;对外代表公司组织参加演讲比赛等各项活动,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。
第四条 活动形式:
(一)根据国家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组织、协调和指导朗诵、演讲等语言艺术活动的开展,宣传、普及职工群众性语言艺术活动;
(二)普及语言艺术知识,协调和组织基础理论研究;
(三)推广普通话,组织会员开展朗诵艺术活动;
(四)开展与朗诵艺术相关的研究及学术交流活动;
(五)组织会员定期举行演讲、朗诵会演以及朗诵技巧培训,为会员提供实践锻炼的机会;
(六)深入一线等开展朗诵艺术交流活动,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,践行榆北公司智行者文化为活动遵循;
(七)鼓励和帮助朗诵艺术工作者和爱好者不断提高文化修养和艺术水平,潜心钻研业务,开展朗诵艺术活动,交流朗诵技艺,研究朗诵理论,发展朗诵教育,以繁荣朗诵艺术事业的进步和发展;
(八)注重加强对朗诵人才的培养与扶植;重视、支持职工群众性业余朗诵活动的开展,促进朗诵艺术的普及与提高。
第三章 组织机构
第五条 诵读协会是在榆北公司工会及分公司党总支的领导下,自愿组成的专业性、非营利性的群众性组织。协会在分公司工会管理和监督下开展工作。
第六条 本协会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,设会长1名,由运维分公司工会主席担任,协会下设秘书处,负责人由运维分公司工会相关人员及朗诵爱好者担任。各单位设副会长1名,由各单位工会副主席担任,设外联部秘书长一名,由各单位工会相关人员或朗诵爱好者担任。
第七条 会长统筹全局,协调协会内部工作,对外代表本协会,并负责协会内各单位会员的沟通及联系。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,必要时代理会长行使职责。具体职责如下:
会长:
(一)筹备召开协会例会。
(二)向协会例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。
(三)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。
(四)领导本协会兼职工作人员开展工作。
(五)制定内部管理制度。
副会长:
(一)协助会长开展工作。
(二)负责所在单位会员工作。
秘书处:
(一)负责本协会的财务收支的计划和记录,管理本协会的财务。
(二)负责会员招新、注册,协会档案管理,文件起草等。
(三)负责制定协会年度活动计划,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及细则,开展日常工作。
外联部:
(一)负责本协会内部的业务联系联络。
(二)联系其他团体及单位,开展赛事及交流活动,增进了解、增强友谊。
第八条 各单位不得擅自以榆北煤业公司诵读协会的名义开展工作;本协会组织开展的活动,各单位不得随意缺席。
第四章 会 员
第九条 申请成为会员的基本条件
(一)必须是公司在册员工。
(二)有自愿加入协会的意愿。
(三)拥护本协会的章程。
(四)愿意参加协会组织的一切活动。
(五)身体健康,有较高的艺术专业水平。
(六)遵守国家及本协会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。
第十条 入会程序
(一)由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交入会申请表。
(二)由所在单位工会进行审批并建档,报协会备案。
第十一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
(一)自觉遵守协会章程,执行协会决议。
(二)服从协会组织领导,维护协会权益和声誉。
(三)积极参加协会发起的各项活动。
(四)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。
(五)向协会反映情况。
(六)会员如果三次不参加协会活动,视为自动退会。
(七)会员有退会的自由。
第十二条 协会会员的退出和除名:
(一)因工作调动或辞退、离开原单位,视为自动退会。
(二)根据本人自愿原则,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经同意即可退出协会,取消成员资格;
(三)有严重影响协会名誉行为的成员;违反工作制度以及违法乱纪等破坏公司名誉、触犯法律者立即除名;
(四)不服从组织安排,工作不积极主动的成员,经协会管理机构研究可予以除名。
第十三条 各单位工会向本协会推荐的会员应在 9 人以上。
第五章 资产管理
第十四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为:
(一)分公司工会会费;
(二)分公司行政支持;
(三)协会会员会费;
(四)其他费用支持。
第十五条 本协会经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。
第十六条 协会举行活动前,由秘书长做好经费预算,报协会会长审批后执行;相关票据必须有协会会长、秘书长及经手人签字后方可生效,财务管理必须做到花费合法,账目清晰,并在相关会议上公布。
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侵占、私分和挪用本会的资产。
第六章 注意事项
第十八条 会员应积极参加活动,如因事因故需暂停活动一段时间,应向本单位请假。
第十九条 团结每一位会员,互帮互助,有好的建议和技巧提出来大家研究学习。
第七章 附 则
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全体会员讨论通过后,报榆北煤业公司工会同意后生效。本章程解释权归本协会。